發展局乏監管 活化建築屢延誤

【本報訊】為加強文物建築保育工作,發展局在2008年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把政府擁有的空置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至今年7月已撥出17.04億元,但審計報告揭示發展局轄下的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監管不力,在推動保育歷史建築資助計劃中屢有延誤。

審計報告發現多個項目延誤,如活化工程比預計完工日期長,12項已完工項目中有11項延遲分別37至560日,其中灣仔藍屋建築群的活化作多功能建築組群計劃延誤最長達1.5年。發展局解釋,延誤是由於惡劣天氣、工地限制等。報告又發現62個獲批維修工程中,有25個由獲批至展開維修工程相隔超過1至3.3年,其中3個相隔3年以上,超出指引規定的一年上限。

機構擅改工程增1330萬開支

亦有非牟利機構在未有預先取得發展局批准下,擅自加設升降機及清除牆身的油漆工程,涉1,330萬元。發展局指部分較小型改動,須臨場即時決定,會先口頭給予原則性批准,機構之後提交改動的詳細理據,待發展局書面許可。

審計署建議發展局監察活化計劃項目的推行進度,確保項目如期完成,又加強工程帳目結算的監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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