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綠叢中有丁屋 規劃古怪必藏奸

一石激起千重浪!東方報業集團發揮第四權精神,揭露西貢種種非法土地發展亂象,醜聞愈揭愈多,愈揭愈臭。繼有人在相思灣村綠化地帶違建「丁路」疑借勢發展後,丁路通往的神秘丁屋復被揭出沒有滿意紙卻一度出租甚至傳出放售,堪稱亂象叢生。詎料更驚人的發現還在後頭,神秘丁屋旁邊也有一塊鄉村式發展土地,持有人竟為鄰村村長家族,利益之手橫跨兩村、瓜葛盤根錯節也就罷了,最令人費解的是,明明周遭都被綠化地帶包圍,為何零零舍舍只有該兩塊土地被劃為可建屋的鄉村式發展,恍如為發展商量身訂造一般?

不近情者多藏奸。西貢大環村官地遭人非法鑿路,地政總署事隔逾三周依然沒有積極執法,本來已令人疑竇叢生,不料本報昨日揭發的相思灣村違法亂象更加離譜,由規劃署到地政總署皆不作為,甚至百般包庇,更令人懷疑內情不單純,官商勾結的嫌疑濃得化不開。昨日早上,本報記者再到屬於綠化地帶的相思灣村及下洋村交界、即被人違建丁路的現場視察,仍未見執法人員圍封和執法,神秘丁屋對出空地則泊有挖泥車,以及有多間疑似工地辦公室的貨櫃屋,直至下午,地政總署人員始施施然到場拍照了解,旋即離去。事實證明,該署踢一踢動一動,要不是本報大字標題報道事件,激起全城嘩然,市民對「官商鄉黑」深惡痛絕,署方人員肯定連現一現身、裝裝樣子都省下。

事實上,綠化地帶不能有任何發展,不管涉及的是官地還是私地,違建丁路都已違反土地用途和屬於違例發展,地政總署和規劃署都有權執法,而居於附近的村民亦證實,違建丁路的工程數年前已開始進行,為何長久以來當局皆聽之任之?更須指出,丁路盡頭便是神秘丁屋(No.855),而神秘丁屋旁邊更有一幅屬於鄉村式發展的土地(31號地段),種種迹象表明,該條丁路疑是為了方便上址大興土木建屋牟利而設。本報調查下去再有更多發現,31號地段乃由西貢下洋村村長劉玉平家族持有,另一條村的村長家族竟在相思灣村持有可建屋土地,難道不是折射出丁權亂象百出、利益鏈錯綜複雜、西貢形同無王管鄉事王國的冰山一角嗎?

偷龍轉鳳 蕉林變屋地

最諷刺的是,規劃署在官方網頁清楚列明,土地運用方面須力求平衡,以滿足包括自然保育在內的多方面需求。既然如此,為何在綠化地帶團團包圍的情況下,獨是神秘丁屋及接連的31號地段被劃為可建屋的鄉村式發展,猶如「萬綠叢中一點紅」?有關規劃準則究竟為何?

眾所周知,丁屋政策是港英年代的產物,至今已有近半世紀歷史,當時港英政府在新界大規模收地發展,惟無法以地賠地,遂向被徵收土地的村民派發換地權益書,容許原居民興建丁屋作為補償,逐漸演變成原居民的特權和牟利工具,套丁亂象層出不窮。至於港英時期專責新界事務的是「理民府」,由土地註冊到買賣登記再到收地賠償皆一手包辦,更是黑幕重重,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才由區議會和政務處取而代之。須知道,五、六十年代貪污風氣盛行,新界土地轉讓更是無法無天,偷龍轉鳳、無中生有、私相授受等亂象比比皆是,劉玉平家族持有的土地,半世紀前原為一片蕉林,為何由綠化地帶劃為鄉村式發展,原因可思過半矣。

問題是,即使這些真是「歷史遺留的問題」,難道現在的政府部門沒有責任查證和糾錯嗎?在人們愈來愈重視保育的今天,綠化地帶具有極高的保育價值,過去曾有不少綠化地帶擁有者欲申請改變土地用途而不可得,如今明知有兩塊被綠化地帶包圍的土地離奇地劃為鄉村式發展用地,規劃署依然不以為奇毫無反應,如何令人信服?外界對官商勾結的質疑愈來愈強烈,本報就兩大部門涉及行政失當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及提出七大疑問,顯然不是無的放矢。

已知的事實是:違建丁路周邊土地的業主為陳廣盛,神秘丁屋業主是黃子洋,丁屋旁邊的31號地段持有人為劉玉平家族,這三者是甚麼關係,耐人尋味。陳廣盛過去曾捲入多宗損害生態的土地發展糾紛及丁權糾紛官司,「先破壞,後發展」乃其慣常手段,惟規劃署至今僅就其違建丁路提出檢控,並無積極跟進;而違建丁路當中涉及部分官地,地政總署亦未有執法。

拖延執法 疑官商勾結

至於黃子洋在該區則有多個發展項目,○九年向地政總署申請進入政府土地進行建造該神秘丁屋工程,翌年獲批,限定工程要在一一年中完成。惟事隔多年,地政總署卻連是否已向該屋發出「滿意紙」,都一度以私隱為擋箭牌而拒向本報透露,直到後來始承認未獲發滿意紙,期間該屋疑曾出租並傳出放售,懶理安全風險。兩大部門對上述亂象,不是視而不見,就是見而不作為,至今仍在拖延執法,加上劉玉平家族持有的地段為萬綠叢中一點紅,專享建屋權利,更是離奇古怪。當中到底有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規劃署和地政總署固然必須交代,廉政公署及申訴專員公署更須介入調查!

總而言之,土地是香港極珍貴的資源,絕對不是某些人的牟利工具,何況上述土地發展存在種種違法問題和可疑之處,豈容有關部門蒙混過關!港府再不公平公正地處理鄉村土地發展,一味偏幫包庇非法運作,由官商勾結激起的滔天民怨,肯定不是弱勢政府所能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