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奪回刀把子才是關鍵

官字兩個口,怎麼說都對。針對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的八宗投訴,司法機構裁定其中六宗不成立,這個結果並不令人意外,自己人查自己人,再多的投訴也是枉然。這再次證明一個事實,司法機構確實是針插不進、水潑不入的獨立王國,無論外界如何批評,都改變不了任何事實。

該裁判官處理政治案件的最大特點是,幾乎凡是警員的證供都認為不可信,甚至直斥「大話冚大話」,反而屢屢稱讚暴徒為「社會棟樑」、應「保留有用之軀」。原告變被告,被告變原告,如果說這不是政治偏見,誰信?司法機構經常強調司法系統及職能不應被政治化,但實際上,將政治帶上法庭的恰恰是司法中人,他們憑政治立場判案卻不准外界評論,這不是司法獨大又是甚麼?

事實勝於雄辯,反修例黑暴爆發一年多以來,警方已拘捕逾萬人,只有二千二百多人被檢控,六百多人完成司法程序,當中絕大多數獲輕判乃至放生,重判個案寥寥可數,既無法反映黑暴對社會造成的嚴重破壞,更無法彰顯法律尊嚴和司法公義。最不可思議的是,有法官痛斥反修例示威者不法行為與文革式極端主義及恐怖主義無異,隨即被司法機構換走;有法官屢屢稱讚暴徒,變相美化暴力,反而獲得升職加薪。司法界竟是誰家天下,答案早已寫在牆上,難怪有人慨嘆香港法官八成半是黃色立場。

近年社會上要求改革司法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奈何當局置若罔聞,連設立量刑委員會的建議也一口拒絕。早前終審法院一位非常任外籍法官請辭,港府隨即委任另一名英國法官填補,還要強調「兩件事之間絕無關連」,真可謂此地無銀三百両。香港回歸二十三年,司法界依然由洋人及其代理人牢牢把持,終審法院外籍法官更是佔據大多數,這是正常現象嗎?如果中央不奪回司法刀把子,《港區國安法》又有甚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