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有工會收到香港基督教青年會(YMCA)八位員工求助,指機構要求員工本月至六月,放無薪假期一至兩天,亦有資深員工收到無薪假電郵後再接到即日解除合約通知。工會指機構擁有八億元儲備,相等於兩年開支,質疑無薪假及解僱做法不合理,要求收回決定,擔心造成壞榜樣。青年會回覆指,自去年六月修例風波後,賓館業務及課程收入嚴重受影響,首次解僱員工,員工可自願參與放無薪假。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理事長邱智恆指,青年會二月曾向各階層員工要求由三月起放無薪假,同時於前日向九位社會服務部員工發出裁員通知,即日解除合約,當中包括社工、行政支援同工及程序主任,主要負責環保及公民教育及義工發展等工作。他又指,青年會擁有高達八億元儲備,相等於約兩年多的年度開支,質疑機構無薪假期的做法如同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違反相關條例。
事主K小姐(化名)表示已在青年會單位服務逾十年,對收到解僱通知感到愕然。她指前日中午收到電郵要求職員放無薪假已感到愕然,惟事後數小時就收到解僱通知,要求他們在十分鐘內收拾個人物品,並稱不需要處理交接工作。她指事前一日仍在撰寫抗疫計劃書,解僱完全沒徵兆,又指總部社會服務部全體員工被解僱,質疑機構忽視部門在社區發展的功能。她又指其他部門如酒店的工程、會計部亦有員工被解僱,每部門涉及一至兩人。
青年會回覆指,該會並沒有一月起解僱員工,今次解僱屬首次,涉及員工包括賓館服務、財務、行政、機構事務、社區服務及持續教育等;又指由去年六月修例風波開始,賓館業務及課程收入嚴重受到影響,決定是不得已。上周五電郵通知員工放無薪假,管理層落實本月放兩天,及四至六月每月放四天,其他同事可自願及自行決定本月放一天,四至六月每月放兩天,仍未知有多少員工響應。
勞工處關注事件,指已提醒該機構須按《僱傭條例》及合約條款向受影響員工作出補償;呼籲受影響員工如有疑問,可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