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重罪獲撤控 律政枉法縱暴徒

瘟疫肆虐,黑暴未息,人心不古,經濟重創。昨日又見元朗「721」集會鬧得不可開交,社會亂成一團之際,律政司竟然踩多一腳,兩名暴動罪被告竟因為控方證據不足,昨日不但獲撤控,更獲賠訟費。「警察拉人、司法放人」不斷上演,律政司檢控水平低下,倘餘下的反修例官司繼續撤控賠訟費,別說警方執法努力付諸東流,要納稅人為政府埋單才是最冤哉枉也。

搜證馬虎 甩轆不斷

去年八月觀塘爆發反修例暴亂,暴徒堵路、縱火、破壞智慧燈柱和襲警,罪行罄竹難書。其中三名懷疑涉案並分別被控暴動罪的男子昨日緊急提訊,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後,竟撤回其中二人的控罪,訟費申請亦獲批,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其中一名獲撤控的地盤工人,被捕時「全副武裝」上陣,包括防毒面具、頭盔、護甲等,甫見警員即拔足逃跑;而另一獲撤控的售貨員被捕時只穿便衣。控方指前者「自招嫌疑」,辯方則指當時附近有合法集會舉行,不能單憑被告逃跑或衣着而證明有罪,批評控方沒有充分證據檢控,「自招嫌疑」並不合理。

不問可知,獲撤控的兩名被告喜不自勝,接受傳媒訪問時更揚言「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大大振奮了黑暴士氣。很明顯,整場官司之所以一子錯,滿盤皆落索,根本是律政司搜證馬虎、甩漏混亂所致。

同類事件已非首次發生,早前警方搗破懷疑軍火庫,在單位內檢獲逾百個汽油彈,事後四男一女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但提訊期間,辯方發現律政司在控罪書及檢控同意書上打錯其中一名被告姓名,中、英文控罪亦有不同,最終導致被告當庭釋放。低級錯誤起了放生效果,到底是有心還是無意,怎能不令人懷疑?

事實上,律政司甩轆醜聞不勝枚舉,單是錯誤理解「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已引發連串翻案潮,「有罪無法」結果又是放生犯罪者。如果說一次是偶然,兩次是巧合,那麼律政司接二連三犯錯,當作何解釋?要是檢控人員水準低下,理應炒魷,而不是一邊享受高薪一邊不做事;要是律政司內部有問題,就更該正本清源,揪出吃裏扒外的無間道,還司法以公正。

很可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身不正,很可能就是內部最大那位無間道。眾所周知,她上任以來出名庇奸護惡,反中亂港者如壹傳媒黎智英之流,不論所涉罪行多麼嚴重,最終也是毫髮無傷,政治黑金案固然是一例,佔中案不起訴又是一例,就連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也不了了之。更何況,早前才爆出有律政司人員向暴徒教路逃避檢控的醜聞,最後僅是調職了事,擺明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叫人如何相信司法公平公正?如何不懷疑有人存心包庇?

說來可悲,佔中之亂將香港社會嚴重撕裂,人們不問是非只問立場,整個社會黑白顛倒;到了去年的黑色暴亂,更是將對立情緒推向瘋狂,黃藍彷彿不共戴天,甚至衍生無數打砸搶燒、殺人放火、暴力私了的可怕罪行。

特赦暴徒 普天同慶

律政司作為維護司法公義的政府部門,理應撥亂反正,重建法治,將暴徒繩之以法,詎料事實恰好相反,反修例黑暴有七千多人被捕,至今檢控僅得千多人,遭重判的一個也沒有。律政司拖拖拉拉,大玩捉放曹拖警方後腿,到底是止暴制亂還是縱暴容亂,有目共睹。

屋漏偏逢連夜雨。日前有警員不幸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冷血網民一片幸災樂禍之聲,人們不禁要問,警方努力執法到底換來甚麼?難怪有人揶揄,律政司既然樂於「警察拉人、司法放人」,不如索性頒下特赦令,將千多名被檢控的暴徒全部放生,完成黑暴「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未竟心願,豈不快哉?若嫌未夠痛快,更可將所有執法警員全部起訴,屆時司法與暴徒「普天同慶」,香港豈非天下太平?

說到底,身處這個正義不彰、邪氣高漲的動亂時代,最悲的必是小市民,最冤的必是守法納稅人。受黑暴疫情雙重夾擊,百業蕭條哀鴻遍野,打工仔不是被裁就是減薪,老闆不是拉閘就是清盤,要求港府開倉派錢之聲不絕於耳。偏偏廢官總是藉口多多,一味以千億財赤說事,唯獨賠償給暴徒則來者不拒,多多益善。黑暴破壞法治、重創經濟復有錢落袋,世界上最荒謬之事莫過於此,納稅人和基層打工仔不冤才怪。

透過現象看本質,律政司是不是有政治立場,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政府是不是黃絲氾濫,還用問嗎?從佔中搞手大部分甩身,到維護秩序的警員紛紛獲刑;從一哥出席宴會被死咬不放,到政客收黑金理直氣壯,是誰壯大了反對派的膽,已是寫在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