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五星旗判社服 官媒質疑判刑過輕

香港反修例示威者九月在沙田示威期間,將五星旗拋入水池及城門河表達不滿。涉案者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內地官媒周四(10月31日)發文質疑法院判罰過輕,強調在愈演愈烈的暴力面前,應讓「法律武器」發揮遏制犯罪、震懾暴徒的作用,才是法治社會應該有的樣子。

促律政司上訴 對量刑作指引

文章以近月美國領事館被塗損及國旗國徽被侮辱塗污的判例比較,裁判量刑出現雙重標準,質疑「法律到底是止暴制亂的工具,還是庇護暴力的道具」。官媒認為此案判決如此輕描淡寫,假如是如判詞所說,「沒有量刑指引」,特區政府應該有所作為,由律政司就此判決提出上訴,以對法院量刑做出較為清晰的指引。

指法律實踐須尊重國情民意

文章又稱,香港的司法受西方法律思想影響,法官擁有相當大的自由量刑度。然而,任何時候任何地區的法律實踐,都必須尊重國情民意,恪守基本原則。倘若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奉行「你跟我講法律,我跟你講政治;你跟我講政治,我跟你講法律」那一套,這要麼是不專業的法律判斷,要麼是根深柢固的政治偏見,只會助長歪風邪氣,讓犯罪的因子四處蔓延。

議員質疑刑罰未反映嚴重性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回應稱,今次判罰未必反映到事情的嚴重性,有需要讓公眾知道任何程度毀壞五星旗都不容接受,但她表示尊重法官的判案手段。對於有人以美國領事館被塗鴉及侮辱五星旗作比較,質疑兩宗案件涉雙重標準,容稱兩宗案件罪名不一、案情不同,難以一概而論。她認為律政司檢控組需從中協助,收集相類案件作比較後向相關人員提出法律指引,同時認為律政司有機會就此案做出上訴。

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同意律政司應就案件的判刑上訴,因為五星旗代表國家尊嚴,十分影響民族情緒,她聽到社會上對法官是次判刑過輕有很大意見,若律政司顯示其努力上訴亦都是一個選擇,此決定有可能令大家對信服律政司有比較好的印象。

梁又認為,當有市民覺得判刑太輕,律政司應用盡努力上訴,爭取大家對五星旗有足夠的法律保障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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