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生酒駕罪成 醫委會發警告信

【本報訊】瑪麗醫院麻醉科副顧問醫生俞錦瑩一六年被裁定一項酒後駕駛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五千三百港元及停牌一年。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就酒後駕駛一事向她發出警告信,至於其外科專科資格會否受影響,則交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再處理。

案情指,俞於一六年八月六日早上在黃竹坑道超速駕駛,時速達六十二公里,遠超規定的五十公里,事件雖未造成傷亡,但俞事後的酒精呼氣測試的酒精濃度為每一百毫升達四十三微克,近乎超出法定的一倍水平,她被帶回警署後再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酒精濃度仍達卅六微克,俞於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稱前一日小酌 翌日駕車求診

代表俞的律師求情指,俞是在事發前一日與朋友小酌後,翌日早上感到不舒服才駕車前往求診,早上並沒有喝酒。另外,當時其父親已患上肺癌,她亦一直對案件感到壓力,對酒後仍選擇駕駛感到內疚及懊悔。加上她在調查期間十分合作,亦有上駕駛改進課程,防止同類事件發生。律師又指俞經常做慈善貢獻社會,亦有其他醫生為俞寫求情信,指俞為人真誠及盡責,願意為病人犧牲休息時間。

醫委會指,俞涉及嚴重罪行,而她身為醫生更應該知道酒後駕駛的影響,幸好事件未造成傷亡,但續指俞過往無不良紀錄,調查期間合作,事發後亦已做一系列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認為俞重犯機會低,故向她發出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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