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出更:加入基本法委員會 梁美芬隔年幾先申報

無論做立法會議員或行政會議成員,經常都要避嫌,要清楚申報個人職位或利益,否則容易被對手攻擊。不過,去年六月加入基本法委員會成為委員嘅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到上月中先向立法會申報有關利益,竟然隔咗成年幾先申報,係咪有啲遲呢?梁美芬接受查詢時,都唔知自己申報咗做基本法委員,後來先知道係同事幫佢申報咗。咁講法,即係同事漏咗幫佢申報?

指與立會議員身份冇利益衝突

梁美芬就話,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同做立法會議員係無利益衝突,就好似區議會同立法會咁,成效係相得益彰,有助更好嘅溝通。佢認為,立法會議員除咗要了解香港問題外,亦都要喺一國兩制下,盡量發揮影響力,更有效將港人嘅睇法傳達予內地相關部門了解,同時讓港人了解內地睇法,佢期望可以作為雙方的溝通橋樑。

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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