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局必須一招了 執法首重硬到底

拖了又拖,千呼萬喚的《禁蒙面法》終於實施,林鄭月娥率領一眾高官宣布條例今日凌晨零時生效,意味集會或示威不論獲批與否,參加者一律不得蒙面。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禁止蒙面能否止暴制亂,還看港府是否有強硬執法的決心。

禁令一出 如喪考妣

反修例風暴延宕四個月,暴力不斷升級,幾乎每日都有打砸搶燒和流血事件發生,香港儼然恐怖城市。林鄭月娥強調,雖然引用《緊急法》來頒布《禁蒙面法》,但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而是現時情況合乎危害公共安全原則,任何人違反規例,最高可判監禁一年及罰款二萬五千元。警方亦有權在公眾地方要求蒙面市民除去蒙面工具以核實身份,違者最高可判監六個月,罰款一萬元。至於因從事的專業、宗教理由或先前已存在的健康理由,則可獲得豁免。

消息甫公布,反對派如喪考妣,批評這是港府邁向極權第一步,威脅必會激起反效果,極盡危言聳聽之能事。民間暴徒更是方寸大亂,胡言亂語,形容港府「攬炒」,視香港經濟和國際地位如無物。事實上,「攬炒」正是這班暴徒的終極目標,他們早就揚言不破壞香港經濟不罷休,現在求仁得仁,不是應該樂見其成嗎?

說穿了,這些黑衣暴徒從來都見不得光,他們之所以如此「勇武」,皆因躲在口罩之下無人認出,一旦這層保護罩被剝掉,甚麼也不是,除了哭喪着臉束手就擒,接受法律制裁,還會有第二條路嗎?再說,《緊急法》乃港英遺留下來的法律利器,六七暴動曾經引用,現在香港暴亂堪比當年,為何英國人可以引用,港府就不可以?這不是洋奴心態是甚麼?更何況,示威集會禁止蒙面乃國際標準,美國多個州份、加拿大、德國、西班牙、奧地利、瑞士、法國等國家都有實施,言必西方標準的反對派政客現在又跳出來反對,不是太可笑嗎?

當然,這場暴亂已持續四個月,暴力早已遍地開花,仇警情緒落地生根,人們不會天真地以為一條禁令就能將局面完全扭轉,但第一步必須要走,關鍵還在於港府及警方是否咬實牙關,有執法到底的決心,否則條文再多、法規再嚴,終究是無牙老虎而已。昨日多區都有暴亂發生,到處有人縱火、有內地人被打、有商舖被毀、有銀行被燒、港鐵停頓,足見暴徒反彈情緒極大。要徹底控制局面,當局必須在規例生效後以雷霆萬鈞之勢出手,將違法者拘捕並予以拘留,務求殺一儆百,一招解決。強硬才是硬道理,繼續溫溫吞吞,點指兵兵式執法,拘捕少數人,放生大多數,罰款一千幾百元了事,不但無助平亂,反而只會助長氣燄,暴力只會無止境升級。

最好準備 最壞打算

一言以蔽之,做最好的準備,作最壞的打算。這是一場以奪權為目的的顏色革命,背後是中美角力,反對派和外部勢力絕對不會善罷甘休,他們必會作出垂死掙扎,上演最後瘋狂,未來局勢仍然嚴峻,港府除了果斷執法,更要做好萬全準備。最基本的是有沒有執法配套,警力和拘留所是否足夠等等,一旦暴徒以千奇百怪的理由拒絕除下面罩,警方如何應對?又是否敢於應對?思則有備,有備無患,成敗往往取決於細微處,豈能不慎之又慎。

說來實在唏噓,香港之所以淪落到如此地步,都怪港府拖拖拉拉,姑息養奸。所有反動勢力必須消滅於萌芽狀態,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偏偏港府反其道而行,五年前的佔中沒有徹底清算黑手,沒有斬斷反華勢力資金鏈,反而任由他們重新集結不斷壯大,金主兼黑手壹傳媒黎智英一直逍遙法外,除惡不務盡,斬草不除根,更激烈更難收拾的反修例風暴終於在五年後爆發。人們要問,如果禁止蒙面依然收不到效果,港府如何收科?中央又是否繼續袖手旁觀?

回歸廿二年,亂足廿二年,每有動亂發生,港府都是採取鋸箭法敷衍了事,結果鋸掉箭桿留箭頭,傷口根本好不了。情況就如有人身患惡疾,醫生不是動手術將惡瘤清除,反而一味叫病人打針,結果打多少次都是標本不能治。病情惡化下去,病人不是憤而換醫生,就是將怨氣發洩在醫生身上,惡言相向以至拳打腳踢。現在的香港正正如此,一方面反政府情緒高漲,另一方面哀莫大於心死,人們紛紛用腳投票移民他去,近月移民人數再創新高,連過去鮮有人問津的馬來西亞都成移民熱門之地,足證港人對前途絕望,已到了慌不擇路的程度。

不管怎麼說,香港已被綁上戰車,到底是高速飛墮懸崖,還是在臨崖最後一秒煞停,端視乎港府止暴制亂的決心,更視乎執迷不悟的港人能否覺醒。風雨如晦,雞鳴不已,香港何去何從,人在做,天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