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團體申禁令 佔旺清場助落幕

【本報訊】違法佔領行動除癱瘓金鐘,連旺角及銅鑼灣等主要商業區亦相繼「淪陷」,一眾小商戶及「搵食車」的運輸業界首當其衝,旺角區小巴及的士生計更大受影響,最終採取法律行動,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打破佔領缺口,透過執行法庭命令成功清場,為金鐘清場鳴鑼開路。佔旺清場期間,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三十七人,涉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執達主任清理堵塞旺角彌敦道的障礙物,各人因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名。

為警方日後清理金鐘打破缺口

二○一四年十一月底,代表「潮聯」小巴的律師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的路障張貼禁制令,指執達吏可移除介乎通菜街至砵蘭街一段亞皆老街的障礙物,之後代表「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及「香港計程車會」的律師行代表,亦聯同兩名執達主任抵達旺角,張貼法庭簽發的禁制令和告示,要求佔領人士和示威者停止佔據介乎亞皆老街與登打士街的一段彌敦道。

警方於十一月廿五日起一連兩日派出近六千警力,協助執達主任執行潮聯小巴和的士團體獲批禁制令,正式為相關路段清理障礙物,清場行動亦為警方日後清理金鐘鳴鑼開路。

黃浩銘黃之鋒等藐視法庭罪成

佔旺清場期間,先後有三十七人違反法庭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其中黃之鋒被判監三個月、黃浩銘監禁四個月零十五日、而岑敖暉則判監一個月但獲緩刑一年並罰款一萬元,其餘十七人分別被判罰款、監禁及緩刑等。承認藐視法庭的黃之鋒就刑期提出上訴,目前仍在等候結果;至於黃浩銘則已服刑完畢,他早前就定罪及判刑上訴,去年十二月被終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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