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學資案表證成 男警自辯稱不知情下被套丁

【本報訊】身為大埔梧桐寨村原居民的年輕男警員,涉嫌在求學期間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現稱學生資助處)申請資助時,隱瞞自己曾因「套丁」而擁有十二幅大埔土地,因而騙得逾十九萬元資助。涉案警員被控兩項欺詐罪名,他昨日在西九龍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均表證成立,他自辯指稱在不知情下「被套丁」,對於自己簽過的相關文件一概「唔記得、無印象、唔清楚」。案件押後至四月一日續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候審。

涉案廿六歲被告古俊輝已被警隊停職,他被控於二○一三年九月至一四年三月期間,以及一四年五月至十二月期間,詐騙學資處根據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分別向他發放九萬三千九百多元及九萬九千四百多元,兩筆款項合共約十九萬三千元。被告於案發時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攻讀銀行及金融高級文憑課程,他於一七年四月已將涉案資助全數歸還政府。

地政主任證曾簽丁權聲明

梧桐寨村的司理古乙興昨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接受盤問,辯方指證人於一○年三月曾帶同剛十八歲生日的被告到律師樓安排「套丁」事宜;證人否認其事,反指他只曾帶被告與被告的母親到大埔一間茶餐廳見溫姓友人,期間他只逗留十五分鐘,無談論買丁事宜,只是「傾閒偈」,強調不知被告與母曾往律師樓。地政主任梁宏輝確認,被告在一一年簽署聲明表示擁有丁權和土地,以申請建屋。

被告指一○年在古乙興安排下到律師樓簽文件,並分三期收了廿萬港元,他事後才知是「套丁」。辯方向被告展示多份有被告簽名的轉名契等文件,被告均說:「唔記得、無印象、唔清楚。」強調申請學資時並不知名下有十二幅地,無意隱瞞。

案件編號:WKCC 444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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