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危駕被告:唔知點解衝上行人路 官:小朋友打機揸Mario都識轉彎

【本報訊】廿九歲地產經紀去年三月駕駛寶馬房車返家途中,於彎位失控衝上行人路,撞倒一名抱着兩歲女兒的少婦,將她左腳軋斷,右腳掌亦被壓得血肉模糊,日後需用義肢,幸女兒在母親保護下僅受輕傷。涉案地產經紀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辯稱因一時「發雞盲」,但法庭表明不接納,直指:「嗰個彎就連小朋友打機揸Mario(孖寶賽車)都識得轉……最渣嘅司機都唔可能犯呢啲錯誤。」

量刑還押 或判長期監禁

被告陳曉昇認罪後,法庭下令先索取女事主杜穎楠及其女兒的創傷及心理報告,以了解她失去雙腳後的康復進度、母女二人的創傷後遺症程度等詳細資料後才量刑,亦會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須續還押。辯方律師求情時提到,對為何當時沒轉彎直駛上行人路,被告稱「我都唔知點解。」

律師認為被告屬一時失神才會肇事,惟法庭不接納其解釋,指被告走的是每日歸家會經過的路,他當時只需稍稍扭軚便可沿路入右彎,但後車的行車錄像顯示他沒煞車、沒轉彎就直剷上行人路。法官強調:「被告係無知覺咁直衝上行人路,有十年牌嘅人唔會揸車揸成咁,究竟佢當時係咪做其他嘢分咗心。」惟控方則指已確認過,被告在事發時沒使用手機。

律師續求情指,女事主雖身受重傷,猶幸她會得到被告所購保險的保障,但法官反駁:「有啲嘢賠唔到架,如果我卅六歲,無咗兩隻腳,照顧唔到我啲小朋友,個傷害可能大過我死咗,死咗我就乜都唔知。」律師續稱,被告真誠後悔,他並在去年十月主動放棄保釋,自願到懲教所內反思己過,只望法庭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或可讓他保住其地產代理牌照,繼續照顧家人生活。惟法庭強調很大機會判處被告長時期監禁。

案件編號:DCCC 88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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