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或可提早七天投票 泛民反對

【本報訊】政府擬於二○二○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讓在投票日因執行選舉職務而無法投票的政府僱員,可提早七天預先投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有關計劃以公務員作試點,長遠目標考慮推至全港市民,讓在主投票日不在港的市民可預先投票,而當局將於今年次季向立法會遞交法例修訂,冀於年底前完成所有程序,以於明年的選舉中可安排預先投票,但泛民批評預先投票等於選多次,勞民傷財。

斥如選多次 保安成疑

議員黃碧雲指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報告只建議當局處理在投票日無法投票的公務員,而非擴大至全港市民,批評當局濫用及扭曲報告意見,認為可借用行政程序使公務員在投票日投票,包括輪更制、在票站另設票箱等。她又認為七天的選情可以有很大變化,預先投票如選多次,是勞民傷財的做法。另一議員陳志全則舉例指選舉事務處早前遺失電腦至今仍未有交代,如何令市民相信政府有能力處理好,大家所關心的是信心問題。

議員葉劉淑儀表明歡迎政府新安排,指海外有多個國家及地區都有預先投票安排,認為保安問題可克服,建議當局進一步考慮作境外投票。議員梁美芬又稱,選舉處電腦不翼而飛仍未交代,如他日要把計劃擴大,必須十分謹慎,以免公眾誤以為有兩個投票日。

另外,黃碧雲提臨時動議要求擱置預先投票,以行政程序安排公務員投票,動議在大比數反對下被否決。而議員李慧琼亦動議,要求當局在計劃推行前,必須檢視相關法例及措施是否足夠,此動議則獲通過。

至於政府擬於三個傳統功能界別試行電子點票,當局指會進行公開招標以租賃相關點票機,亦會委託核數師驗收及監察點票,而根據現行法例下,未有列明需在甚麼基準下才可要求以人手點票,但根據選舉委員會的法例,就算重新點票都會使用電子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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