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工程成本持續上漲,簡單如避雨亭造價已達數百萬元。億元地區工程之一,位於觀塘崇仁街升降機塔亦要花費四千萬元,但是立法會只授權財政司司長批出三千萬元以下的工程,因此大部分地區小型工程,均需依照程序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動輒花上一年半載,甚至要兩三年才能夠動工。有立法會議員敦促檢討相關機制,並建議發展局轄下的「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先進行內部審視,以平衡加快審批及有效監察公帑運用。
翻查立法會文件,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曾指由一九九五年至二○○七年的十二年間,土木工程建造價已上升約百分之四十,故要求把授權批款額同步提升,而一二年時發展局提請增加授權亦是指授權實際價值已被通脹削弱,要求進一步提升授權金額。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認為,授權額有需要進行檢討,惟要考慮如何在加快審批同時,亦能有效監察公帑運用,以避免部門試圖繞過立法會審議。
他續稱,過去數年工程造價已提升,相關授權額應同步提升,但議會內有部分議員擔心授權批款額過大,認為發展局轄下的「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可發揮作用,先進行內部監察以檢視項目是否屬於小型工程,以作彈性處理,一旦發現屬大型項目斬件則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