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獨留9歲子隔6天始聯絡 母待判

【本報訊】四十九歲單親媽媽給九歲子買飯及放下六十元後離家,將兒子獨留家中,翌日兒子向登門的保安姨姨表示「好肚餓」,保安報警,兒子則被送院治理。惟該名媽媽明知兒子入院,在事發六日後才跟他聯絡,最終被捕。趙姓女被告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收押至二月廿六日以候其戒毒所及感化官等報告始判刑。

被告被控於去年十月廿八至廿九日,虐待其九歲兒子X。被告跟X同住屯門一單位,去年十月廿八日中午她給兒子買飯及放下六十元後離家。同日晚上近午夜,被告的男友曾到上址並通宵逗留。

子向保安呻餓送院

至翌日晚上十時,保安員將X早幾天留在電梯大堂的書包交還時,X向對方稱「好肚餓,無錢食飯」而揭發。X指曾致電被告但無人接聽,被告亦直至十一月五日才聯絡兒子。被告被捕後指以為男友會到她家替她看兒子。

案件編號:TMCC 317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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