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本「彈珠機大王」岡田和生前年遭兒子岡田知裕逐出家族公司董事局後,岡田和生以法律行動反擊,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兒子,指兒子只是代他持有公司股份,無權作出決議。因此要求法庭頒令,確認岡田和生才是該公司股份的唯一擁有人,兒子須將股份轉回他名下,或向他作出金錢賠償。
原告岡田和生,被告岡田知裕。原告指被告只是名義上持有香港註冊公司Okada Holdings Limited (下稱OHL)約四成三股份,原告女兒岡田裕美則持有約百分之九的股份。而OHL則間接持有在東京上市的公司Universal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逾三分二股權。前年八月被告向裕美施以不當影響力,令裕美名下的股權亦轉給被告。之後被告以過半數大股東身份,將原告逐出OHL董事局。
原告稱,OHL一直都是他一人擁有及控制,他將部分股份轉到子女名下,只是為了作稅務和遺產安排,和表達對子女的愛護,另外亦為了培養被告繼承家業。原告指他轉讓股份予子女,並無涉及金錢交易,而被告在獲得股份後又無按日本法律繳交「贈與稅」等,都足以證明原告並非真正轉讓股權。原告指被告將他逐出董事局後,還透過成立所謂的調查委員會,失實指控原告管治失當,破壞原告聲譽和令原告接受刑事調查,導致原告有損失。
案件編號:HCA 19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