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醫院越柙 內地男商李亮囚年半

內地男商李亮於一五年在港時因使用假身份證申請美國簽證被捕,該案受審期間他棄保潛逃成為通緝犯,去年十一月他再次來港被捕落網後,訛稱患愛滋病,被送到瑪麗醫院留醫期間,拆走廁所天花越柙,終第三度被擒。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兩案共四罪,昨被判囚十八個月。

裁判官嚴斥被告再三破壞香港的司法制度,對有關制度毫不尊重,導致警方花足三年時間才將他緝拿歸案。雖然他聲稱潛逃及再次來港,均全因為其病危四胞胎中的五歲幼子;但裁判官寄語被告,若想成為子女心目中的英雄,就應該承擔罪責而非逃避,更應在牢獄中自我反省。

涉案卅四歲被告李俐樺(又名李亮),持中國護照、上月底承認使用假身份證、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逃離合法羈押及抗拒警務人員共四罪。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是本港一間上市公司的董事及股東,他並無使用假身份證在港做黑工的意圖,在首宗案事發的一五年六月,被告為了將患有「嬰兒點頭痙攣症」的幼子帶往美國醫治,遂以雙程證來港申請赴美的簽證,他在美國駐港領事館職員的要求下,才出示了涉案假身份證,而該身份證是他委託中介公司代辦。惟裁判官指出,被告具有誤導領事館職員批出簽證的意圖,即使該張假身份證做工差劣,也不減其罪責。

辯方續指,被告在首宗案受審期間潛逃,是因他當時收到幼子在北京病危消息,醫院需要他簽字同意才可施以急救。惟裁判官對這解釋亦抱極大疑問,質疑被告既然現時能向法庭呈上其子的醫療證明,當年又為何未能憑相關證明,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將審訊押後,或更改保釋條件回京。

斥被告不值憐憫 咎由自取

辯方透露,被告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的醫學系,之前曾成立生殖醫學中心,他亦是一位育有四名現年五歲四胞胎的單親父親,子女現交由他在北京的兩名朋友照顧,但朋友對照顧其患病幼子感到壓力。被告早前的求情信則透露,他於一五年犯案後已遭美國禁止入境,引致其幼子只能在港診治,去年他冒險來港也是為了幼子的求診事宜。裁判官對被告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但認為被告行為不值憐憫,因他明知幼子患病,自己父親又因健康問題無力照顧孫兒,惟他仍多次犯案,即使他的家人至今身陷困境,也是他咎由自取。裁判官指,本案四項控罪均屬嚴重,判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選擇。

至於同案兩名曾協助被告潛逃的內地男子桑田(卅一歲)及詹貴友(卅三歲),早前已承認協助及教唆逃離合法羈留等罪,各判囚三個月。

案件編號:ESCC 1798/2015、ESCC 2794/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