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政署於新春期間巡查超過一百零五間食肆,檢控五間違規場所。署方表示早前接獲三百六十五間場所通報調整收費,增幅一成至四成不等,署方提醒相關場所在調整價格時必須在價目表顯示或貼出告示,並申報最新價目表,否則可被罰款二千五百元或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