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春活動多,浸會大學體育系副教授雷雄德初二(6日)進行海上活動時,被揭涉違規撐獨木舟闖鶴咀海岸保護區,違反《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規定,雷承認一時大意,解釋當日與友人由石澳出發,欲往橫瀾島,由於路程長達十八公里,曾在鶴咀休息。
有讀者指,雷雄德與友人日前涉違例,在該保護區獨有的殺人鯨「海威」魚骨架前打卡留念。根據《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列明,除獲准進行的科研活動外,一般水上及沿岸康樂活動,例如游泳、船艇活動、釣魚或採集野生動植物等,都不得在保護區內進行,違例者一旦被定罪,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而漁農自然護理署亦不鼓勵市民自行到保護區參觀,故區內沒有提供任何公共衞生設施如廢物箱及廁所。
雷雄德接受查詢時承認事件,他與友人初二由石澳出發欲往橫瀾島遊覽,由於兩名友人沒到過鶴咀,故決定中途在該處稍作休息。雷強調,自己早於二十多年前到過上址,當時該處仍未被劃為保護區,今次一時大意,忘記漁護署已更改。根據漁護署的資料顯示,鶴咀在一九九六年七月被指定為海岸保護區,面積約廿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