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網上流傳馬鞍山仁濟醫院董之英紀念中學懷疑集體欺凌「脫褲打屁股」片段,校方強調事件只是「過火的嬉戲」,不涉及任何欺凌成分,但警方主動調查後,拘捕八名中六學生助查。其後,網上再有欺凌片曝光,片中一名男生被多人抬到枱上,以「拗腳」、「飛肘襲背」、「拍頭」等方式虐打,男生表情痛苦。
筆者對董之英中學輕視校園欺凌的嚴重性感到費解和遺憾,因為校園欺凌性質嚴重,會為社會埋下計時炸彈,不少反社會行為乃至刑事犯罪行為,追根溯源都與校園欺凌有關。
美國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校園欺凌事件愈來愈嚴重,一般相信這與學生喜歡玩暴力電腦遊戲、缺少社交及社交技能訓練有關。美國運用法律的威懾力,將校園欺凌列為犯罪,美國所有州份都已經制訂了反欺凌法例。根據反欺凌法例,學校是反欺凌的主要負責者。校方必須就法律上界定的欺凌行為向當局作出通報及跟進調查,如果知情不報,會受到問責。當欺凌事件涉嫌觸犯刑事罪行,將會由司法機關跟進,若欺凌事件極為嚴重,例如涉及傷害他人,法院可以對未成年的欺凌者判處成年犯的量刑。美國對校園欺凌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政策,對校園欺凌有一定的遏制。
網上接連流出校園欺凌片段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政府對欺凌事件「零容忍」,將與校方詳細討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港政府和學校應該參考外地遏制校園欺凌的做法,不要再縱容校園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