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日前訪問法國和意大利時,強烈譴責美國和少數國家對華為的打壓: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動用國家力量來抹黑和打擊特定的企業,這種做法既不公正,也不道德,「尤其是考慮到其背後顯而易見的政治意圖和政治操弄,更是不能接受」。王毅呼籲,各國都應當警惕這種無理的霸凌行徑,加以抵制。
貿易戰開打以來,美國對中興和華為的打擊都是動用了國家力量,甚至早在二○○七年和一○年,華為聯手美國公司貝恩資本競購美國網絡設備商3Com,在貝恩持股百分之八十三點五的情況下,美國仍以「此項交易危害美國政府訊息安全」為由阻止交易。
而孟晚舟事件的發生,更是美國指使加拿大「動用國家力量」打擊華為,到了赤裸裸、霸凌無忌的地步。既然老美和加拿大「動用國家力量」打擊中國企業如此瘋狂,中國方面也就不能不以國家力量採取行動,整件事上升到外交層面。
孟晚舟被扣後,中國副外長樂玉成先後召見加拿大和美國駐華大使,「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說明事態嚴重。外交上,比「強烈抗議」更嚴厲的是「最強烈抗議」,在一九九九年五月美國導彈擊毀我駐南斯拉夫大使館時,中國使用過「最強烈抗議」;後來二○一○年九月、二○一二年八月,日本在我釣魚島海域逮捕中國漁船船長,日方人員以防止「保釣」人士登島為名登上釣魚島,中方提出了「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可見,但凡涉及到國家主權或核心利益上出現外國欺我的重大事件,中國的外交抗議必會是「強烈」或「最強烈」。
由此而知,美加「動用國家力量」打擊華為已經可以和損害中國主權、核心利益等量齊觀,背後乃國家之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