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後輕型貨車司機聲稱因對異性身體好奇,三度在天水圍家中性侵年輕五載的親妹,包括摸胸、赤裸擁抱及以下體摩擦對方私處等,司機被捕後早前承認三項非禮罪,昨於區院被判囚十六個月。法官判刑時引述有關報告,透露司機自胞妹出生後,對她的感情已遠超於兄妹之情,犯案雖或因混淆了雙方之間的感情,但斥其行為實違反了其妹對他的信任。
現年廿三歲的男被告,被控於一六年夏天、一六年十二月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度在家中非禮當時十五至十六歲的女事主X。被告事後搬往與舅父同住,X則仍與父母同住。辯方替被告求情時指,事主已回復正常生活,雖對信任家人抱懷疑態度,但亦明白家人關愛自己。而被告沒有性異常問題,報告指他可能把兩者關係的感覺,與親密及性混淆了,並因一時衝動犯案,已非常後悔,其父母事後雖原諒了他,但他亦希望向胞妹道歉。
法官判刑時直指案件非常嚴重,X案發時信任身為兄長的被告,但被告卻違反誠信對X做出如此行為,惟考慮到被告心智不成熟,與X的年齡只相差五載,且接受心理輔導後,反應正面,最後將被告判囚十六個月。法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數年沒拍拖,又承受壓力,最後濫用兄長權威身份而犯事。另相關報告亦指X專注現在的生活,惟回想事件時會情緒低落及焦慮,認為自己透露事件破壞了家人的關係,及仍害怕與被告相見。
案件編號:DCCC 101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