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多元擬當貼士?的哥真狼胎!疑曾有濫收車資前科的哥,昨凌晨在機場接載兩名女子返市區,先在油麻地落客後,再抵達赤柱時,女乘客掏出「大牛」支付約四百元車資,司機竟聲稱「無錢找」,又拒絕到附近油站「暢錢」,更「發爛渣」要將女乘客載返機場,女子要求停車不果,疑出手着司機停車,當的士駛至淺水灣,的哥報警稱遇襲,女子報稱被禁錮。警方到場調停後,的哥無奈「變出」散紙找錢,被警員警誡後獲准離去。
昨凌晨二時許,姓曾(卅四歲)女子與女友人外遊返港,在赤鱲角機場截乘的士歸家,其女友人先行在油麻地落車,而曾女則要前往赤柱馬坑邨,當的士抵埗後,車資約四百多元,曾女掏出五百元紙幣付款,惟男司機(廿四歲)以無「散紙」為由拒絕找贖,曾女隨即提議司機開車到附近油站「暢錢」,惟司機堅拒不去,曾女疑不甘被屈貼士,認為有濫收車資之嫌不肯就範,雙方發生爭執。
期間,司機「發爛渣」強行開車,揚言要將曾女載返機場,曾女要求停車不果,更見的士愈開愈快,嚇得驚叫及拍他停車,同時要求往警署對質,有人仍不予理會,狂飆約五公里至淺水灣道才停車,當時咪錶跳至四百卅八元五角。曾女遂報警聲稱遭人禁錮,的哥亦報警稱遭人襲擊。
警員接報到場調停,司機終願意找贖,並從身上取出六十一元五角,他被警員警誡後獲放行,曾女飽受虛驚後,取回行李由警車「義載」離去,警方將案件列作糾紛。
據了解,涉事司機疑有多次捲入濫收車資案,最近一宗同樣在機場接載乘客,當時前往淺水灣,索取高達一千元車資。
根據法例,的士司機須攜帶不少於一百元的港元紙幣和硬幣零錢,供找贖之用;司機若果未能為五百元或一千元面額紙幣提供找贖,雖不屬違例,但司機應盡量滿足乘客的找贖要求。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今次事件為例,乘客付五百元來支付約四百元的車資,即司機只要找回不足一百元,若司機以「無錢找」為由而拒找贖,實屬不合理,更有機會涉濫收車資,乘客可報警處理。陸續稱,乘客要求到油站或便利店等「暢錢」,做法恰當,提醒市民若遇到類似的情況,即使見司機開車,亦不應動手與司機糾纏,否則可能惹上官非,建議市民應第一時間報警,並講出路名或附近的建築物,使警員能更快到達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