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望進一步尋底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處理UGL案時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決定不提控惹議。她昨日一再死撐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並非慣常做法,且拒絕議員要求提供回歸後涉高官及沒有尋求獨立意見的案件宗數,她更辯稱若就案件給予理由會對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鄭若驊昨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她在開場發言重申律政司就案件是否提出檢控,一貫是由司內人員決定,倘案件涉及司內人員而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則屬合適做法,強調即使尋求外間意見,最終決定仍然由律政司作出。她續稱,絕大部分案件都是律政司沒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下作出決定,該司不會但凡涉及公職人員、政治人物或性質敏感的案件必須外判處理。
鄭若驊又指作檢控決定時須考慮是否有充分證據,並根據是否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的驗證標準作出決定,而驗證標準是根據可接納及可靠的證據,而非表面證據或基於懷疑,檢控證據薄弱或勝敗機會均等的案件都不符合社會公正原則,若提控或會虛耗公帑。
至於案件聲明,她指檢控守則列明只可按一般原則表示,不可交代個別案件詳情,有些情況給予理由或有違公眾利益並不適當,特別強調給予理由可能對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尤其是提出不檢控時,案件備受公眾討論,可能構成公審,導致沒有刑事司法程序保障。
議員林卓廷則指,律政司早前發聲明,指近年有涉及高官的案件都在沒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下,由律政司決定不提控,他要求鄭提供於回歸後涉及問責官員而沒有尋求獨立意見的案件宗數。鄭一口拒絕指該些數字不宜公開,認為該些涉案人經調查後獲證無罪,在無罪推定原則下,律政司沒有備存相關案件是否曾尋求外間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