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經理喬美齡,在職七年間涉嫌與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四千萬元案,卓悅前執董陳志秋昨繼續在高院作供。辯方盤問陳時指,根據公司文件,主席葉俊亨胞弟葉國明於○五年已離職,但到○六年仍收取公司九萬三千元的月薪。陳對此表示不驚訝,因他相信主席憑胞弟的工作能力來評定薪金,他不會挑戰主席的判斷能力。
三名被告依次是喬美齡、喬的兒子夏定邦及喬的丈夫夏偉成,喬及夏定邦被控詐騙,三人亦被控洗黑錢。陳昨表示,他只記得葉國明在公司專長資訊科技,但不知對方何時入職及離職,也不知其職位和薪金。對於辯方質疑九萬多元的月薪屬太多,陳回應說:「我唔知乜嘢為之應該唔應該,對我來講唔會surprise(驚訝)」,陳指葉國明是主席的親兄弟,故主席對其工作能力應很熟悉。
辯方在盤問時指,陳早於事件被揭之前六年,即○五年,已發現喬將公司員工薪金轉到自己丈夫戶口,但喬指這是按照主席指示做,而陳知悉後不再干涉公司出糧的事,更要求喬用相同方式,將錢先由公司戶口轉帳到喬家人的戶口,再將現金交回他手中,陳提議可借其妻方婉嫻戶口收款。辯方指○五年三月銀行紀錄印證上述說法,陳指辯方說法屬杜撰。
案件編號:HCCC 34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