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美容醫療儀器 管機不管人捱批

【本報訊】規管美容醫療儀器的《醫療儀器條例草案》擬於本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但有批評指草案建議對美容業界大幅讓步而致面目全非。立法會一個聯合委員會昨日討論相關措施,議員炮轟當局的建議「管機不管人」,條例等同殘破不全,憂無法有效保障顧客利益及安全。食衞局承認條例草案不全面,「但總比零監管行前一步。」

食衞局:比零監管行前一步

六年前的「DR美容慘劇」引發民間要求規管美容醫療儀器及運作,當局一度建議引入醫療儀器規管架構,規管相關儀器推出市面前後的運作,並管制已推出市面但有問題的醫療儀器。但在美容業界強烈反彈下,刪去了高風險儀器使用管制,即未再規定高風險儀器使用者必須為註冊醫護專業人員,變相「管機不管人」。剩下的設立進口醫療儀器註冊制度亦放寬,為一些未具備註冊標準,但符合安全要求的儀器設五年過渡期,期間仍可在市面出售。

食衞局副秘書長陳偉基昨解釋,過去數年與業者接觸及商討,他承認目前做法不理想,但總比零監管行前一步。又指美容業界的儀器種類繁多,假若一刀切要求所有儀器都滿足醫療儀器水平,或大刀闊斧限制使用美容儀器,將嚴重影響業界發展,政府因此提折衷方案。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當局不管制儀器使用者,條例等於「殘破不全」。又質疑當局設定五年過渡期,期間可能有儀器未達標但仍在市面使用,會構成風險。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亦認為,某些機器需要醫生使用,「如果生產商本身列明要醫生使用,為何不列明清楚」,憂慮顧客安全未受全面保障。

此外,有關條例草案建議所有進口醫療儀器包括用於美容療程的儀器,均須向衞生署註冊,早前遭美容業界質疑美容儀器與醫療儀器共同規管並不公平。衞生署助理署長陳少梅表示,曾經研究將醫療儀器及美容儀器分開監管,但發現很難區分,因為難以界定用途,認為並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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