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案父脫罪 涉威嚇女童作假證3男女控妨礙司法

中年巴士車長涉持續性侵犯親生女兒而受審,惟女童在法庭作供期間突然承認捏造口供,車長日前因此被裁定強姦和非禮等罪不成立,但事件有進一步發展。警方當晚旋即拘捕一男二女,指他們三人涉嫌威嚇該名女童作假口供,並控告他們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到三月八日再訊,讓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下令把三名被告還押。

案中男被告現年四十二歲,餘下兩名女被告則分別是四十歲和六十五歲。法庭昨沒有公開三名被告的名字,僅以英文字母作為他們的簡稱,同時裁判官亦頒下命令,嚴禁傳媒披露女事主X的名字、住址、職業、案發地點,以及X和各被告的關係等資料。

控罪指,三名被告於去年十月二十日至今年一月十六日期間,在屯門一個單位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威嚇女童X在庭上作出虛假口供。控方昨申請把案件押後,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期間反對三名被告擔保。三名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押後期間需還押看管。

案件開審前帶女童返內地

據了解,四十歲女被告在案發期間探望正被羈押的男被告時,男被告要求她帶X離港,而她最終在上述強姦案開審前帶X返回內地。至於六十五歲女被告則被指要求X與辯方律師合作,否則X便會失去父親。

早前報道指,X在她十一歲至十三歲期間,懷疑多次遭父親性侵,其父因而被控強姦和非禮共七罪,案件在高院開審,惟X出庭作供時突然推翻遭性侵的說法,指她向父親索回手機不果,又不滿父親偏心弟弟,所以誣告父親,最終其父被裁定所有控罪表證不成立。

案件編號:TMCC 2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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