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利益輸送 審計署考慮查水務署

【本報訊】水務署三度未經公開招標,批出逾億元合約予潘樂陶出任執行董事的安樂工程及其聯營公司,被各界質疑有私相授受和利益輸送之嫌。審計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對本報提供的資料,該署會在制訂工作計劃表時,加以審慎考慮是否加入審計調查中。

水署辯稱按合約符程序

審計署表示,由於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數目眾多,一向須以選擇方式進行審計,該署會視乎事宜的重要性、涉及的風險、可能帶來的裨益,以及事情是否屬於系統性問題等因素,決定是否有需要將其納入工作計劃表。

本報早前報道,水務署涉嫌未經公開招標,批出合共一點三億元的氯氣生產機組工程予安樂工程及其聯營公司,分別涉及牛潭尾濾水廠和大埔濾水廠的三項工程合約。水務署辯稱,牛潭尾的氯氣生產機組工程,是按一份於一五年批出的三年期機電工程定期合約,由承辦商安樂工程負責;大埔濾水廠安裝四台氯氣生產機組則透過「工程變更定單」方式處理,均符合採購程序。

多方質疑「擘大眼講大話」

不過,根據政府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逾七百萬元的建造工程服務一般需公開招標。有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水務署過去批出的機電工程定期合約,也不過是十多廿萬元的「小規模工程」,從未超過一百萬元,惟今次批出的牛潭尾濾水廠氯氣生產機組工程卻是二千萬元合約;此外,水務署過去所有逾百萬元的新安裝機電合約均經公開招標,只有今次例外。

消息人士更指,安樂工程的合約,添置首台氯氣生產機的資金原先並不是用作氯氣生產用途,而第二台氯氣生產機的資金申請時是批給大埔濾水廠,亦不是給牛潭尾濾水廠。消息人士更質疑,有管理層明知要安裝兩台氯氣生產機,故意分兩次進行以減低總金額。多個不同渠道的消息人士均認為水務署的各項解釋是「擘大眼講大話」,促審計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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