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旅客試圖利用背包偷運估計市值逾二十萬元的土沉香木片走私出境,被海關截獲,漁農自然護理署其後控以該男子非法出口瀕危物種罪名,他昨在區域法院被重判入獄廿四個月。漁護署指,相關法例的罰則已在去年五月大幅提升,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涉案物件亦會被充公,呼籲市民切勿走私沉香或非法砍伐土沉香。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去年七月四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三十歲出境男旅客,在他攜帶的背包內檢獲約二點六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二十萬七千元。漁護署經調查後檢控該名男子,他昨日在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以卅六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被告即時監禁廿四個月。
沉香屬的所有品種,包括土沉香,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而《條例》已於去年五月一日修訂,罰則大幅提升。發言人指任何人如非按《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