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署任津貼爭議擾攘數年,事緣教育局一直以「先批准,後追數」方式,向學校及教職人員發放署任津貼,但二○一三年教育局引入「編制查核系統」,預先查核薪金津貼申請是否符合教職員編制,才發現不少署任津貼錯誤發放的個案,自此要求學校退回多收的津貼。不過,教育局一直不肯公布錯誤發放津貼的學校及津貼數目。教聯會主席黃錦良昨指,一六年前並沒收到相關投訴,認為是機制出了問題,由於不少老師已退休或轉職,學校不應為事件負責。
教育局錯誤發放署任津貼揭發多年,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及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均收過不少投訴及求助,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一五年曾向教育局提出質詢,教協於同一學期收到最少廿多名教師求助,並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育局行政失當,現卻要教育界孭鑊。
教聯會亦於一六年初向全港中學發出問卷,發現有二十間中學被要求退還薪金,涉及五十二名教師,大部分人的署任時期為○七或○八年。黃錦良昨日補充,雖然教育局指二○○○年已開始先批准後審核的做法,但類似投訴在一六年前卻沒有發現,認為當局批核款項的機制出了問題,責任不應由學校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