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長者綜援風波 凸顯施政盲點

特區政府銳意進一步限制長者綜援申請的年齡資格,於二月一日起由六十歲提高至六十五歲,除引起社會關注之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勞福局局長羅致光發表離地的言論,更是弄到民怨沸騰,甚至受到跨黨派的批評,認為政府在安老政策上涼薄離地,以及在政治上擺議員上枱。政府一石激起千層浪,政策背後的思維,也暴露出林鄭政府施政的盲點。

銀髮就業 配套不足

政府就此事有一個假設,就是隨着醫療和健康水平的提升,六十歲不再屬於長者,正如羅致光在回應議員時指出,現在已沒有人談論「人生七十古來稀」,他認為當大家都有一百二十歲,六十歲只算是中年。羅致光相信這些不是長者的人,理應有很強的工作能力,能夠投入勞動市場,所以綜援金額應比長者的少,盡可能減少對政府的依賴,也必須要參加「自力更生」計劃,給他們一點壓力也好、半推半就也罷,總之就是要受助人投入工作,減少勞動力的浪費。

政府的思維就是福利太好會減低人們的工作意欲,所以要收緊福利門檻。但政府有沒有深入思考,六十至六十四歲的初老者,他們選擇繼續工作還是退休領福利,背後真正的處境和考慮因素是甚麼呢?香港人以拚搏聞名,敬業樂業,除了失業率低之外,領取失業綜援的個案數字,對比起○五年時已是下降了七成,說明了只要有工作機會,香港人都不會隨便申領綜援的。但初老者的處境就是就業困難,香港不少企業的退休政策是六十歲退休,六十歲才面對失業再就業,政府又沒有完善的銀髮就業政策,沒有政策配套如免稅和補貼等,鼓勵企業聘請長者再就業,故願意聘請初老員工的僱主實在不多。另外,可供初老者選擇的工作對比他們原有的工作是極低薪,或工作強度更大更厭惡性的工作,教一班服務社會幾十年,有經驗的長者如何面對呢?

難道六十歲退休有錯嗎?一個人在社會工作拚搏了幾十年,他有真正選擇的自由嗎?真正的自由是,讓希望繼續工作的長者可以繼續發光發熱,希望退休的可以過有尊嚴而不用擔心的生活。現實是,香港在自由市場經濟下,就業市場本身已是工資偏低,全體的勞動收益(工資)只佔GDP大約一半左右,而經合組織國家則是平均六成,初次分配不均造成嚴重的貧富懸殊,不少長者從事一些低薪行業,領的是最低工資,而香港最低工資相對人均GDP水平(百分之十九)亦是實施最低工資的地區中最低的,由此可見長者就業市場之惡劣。

一般的初老者可不是高官或高管們,高薪厚職加上具挑戰性的工作內容,自然樂此不疲,動力爆燈。一般人面對上述令人沮喪的就業市場,再加上日漸衰老的身體及精神狀態,選擇退休也是情理之中,社會提供支援和福利是一種基本的關愛。初老者選擇退休,不是因為福利太好,更不是偷懶,只因為就業市場太差,反過來說,要促進長者就業,就不應用削減福利來逼他們工作,而是改善工作待遇,要有一套更具鼓勵性的措施,才是正路。

官僚離地 特區軟肋

綜援制度本身已是落後於社會發展,自九六年至今沒有全面檢視,就如現在生活必需的手提電話和上網開支,也不包括在「基本需要」的計算中,租金援助更是遠遠落後於飆升的租金,多達百分之五十六租住私人樓宇(多為劏房)的綜援戶,其房租高於綜援中租金津貼部分,就連按金和搬遷津貼也在九九年被削減。政府回應提升長者綜援年齡是一種與時並進的做法,為何綜援的其他部分又沒有與時並進改革呢?這種選擇性的「與時並進」,高IQ和高材生的精英官僚不懂民間疾苦,已不止一次引發社會怨聲載道,成為特區施政一大軟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