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在港引入自行生產氯氣設施爆出懷疑利益輸送醜聞,事件更牽涉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夫婿潘樂陶的工程公司。水務署三年前獲立法會批出八億七千萬元,為十一間大型濾水廠安裝現場氯氣生產機,惟率先裝機的牛潭尾濾水廠和大埔濾水廠所涉及的三項工程合約,該署卻未經公開招標,直接批予潘樂陶任執行董事的安樂工程有限公司或其聯營公司,涉款逾一億三千萬元。水務署解釋是透過相關公司之前投得的定期合約、或透過更改原合約「定單」而批出工程,合乎程序。各界炮轟水務署有私相授受和利益輸送之嫌,促請署方交代,並要求廉署介入徹查。
為實現自製氯氣消毒食水,水務署一六年六月在牛潭尾濾水廠進行先導計劃,安裝一台每日產氯氣量可達五百公斤的現場氯氣生產機組,該機組連安裝費約為兩千萬元,但相關合約並無通過公開招標,而是直接納入一份機電工程定期合約中,由該定期合約承建商安樂工程直接「承包」該先導計劃。
水務署解釋,該定期合約經公開招標程序批出,合約期由一五年至一八年,為期三年。合約內容是為各水務設施的機電設備提供保養和維修服務,以及進行小規模新機電設施安裝工程;而由於在牛潭尾濾水廠安裝的現場氯氣生產機屬小規模機電設施安裝工程,故工程合乎政府採購程序。
大埔濾水廠翌年亦開始安裝四台氯氣機,同期再決定在牛潭尾濾水廠加裝多一台氯氣機,工程費用分別為八千八百萬和二千五百萬元,兩項工程也是在無公開招標下,批予由中國建築及安樂工程聯營承建。署方解釋,大埔濾水廠加建工程屬加建第二期濾水設施的工程合約當中,而該工程合約透過公開招標由中國建築及安樂聯營於一三年投得,署方在承建商購買和安裝液態氯消毒設施前,向承建商發出「工程變更定單」,把它更改為現場氯氣生產設施。
安樂回覆表示一向遵守法規,支持公平競爭,並有嚴格內部守則要求員工緊守高度誠信原則,嚴禁違法行為,對事件沒有補充;中國建築(香港)則表示一直恪守法規,維護公平競爭,公司亦有清晰指引,嚴禁任何利益輸送行為。
根據水務署內部通訊,在為牛潭尾濾水廠引入氯氣生產先導計劃前一個月,即一六年五月中,部門已委派六人考察團,包括總機電工程師、數名高級工程師、水務化驗師級環保署、安樂工程及中國建築代表,遠赴美國及烏拉圭作實地考察。部分開支費用由承建商提供。水務署稱,根據大埔濾水廠擴建工程合約條款,承建商須安排海外考察,每次須為不多於兩名水務署人員及兩名工程顧問提供機票及食宿安排。
根據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超過七百萬元的建造及工程服務須採用公開招標。本報翻查資料,安樂工程在沙田濾水廠負責的可移動式除氯系統供應及裝置工程,亦是在上述定期合約期內招標,合約雖只涉款四百八十六萬元,但仍需通過公開招標投得。
記者陳素貞、陳錦燕、朱先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