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打工仔都趁新春舉家外遊度歲,即將到來的「豬歲」法定假期有三天(年初一至初三),年初四回復正常上班,但外遊的打工仔會多領取兩日假期,自製一次過放假六天,方便外遊,令不少機構因年初四(2月8日)春節假復工後上班只餘少數員工返工,網上有貼文埋怨公司「諗縮數」,宣布年初四上班日為「年假日」,說基於當日上班人員少,強迫員工放年假。網民回應讚彈參半,有指額外年假「冇得揀日子」,只能就範。
尚有三星期多就是農曆新春,昨日有網民在討論區發貼,表示剛收到公司人事部電郵通知,說因為年初四太多員工請假,當天雖然是回復假後上班,但決定休息一日,並會安排扣除員工一天年假。獲通知的員工不滿安排,透過內部電郵向全體員工發信批評公司荒謬及不尊重員工。
有員工回應說,查詢公司人事部後,仍無法取回年假,引述人事部說每年法定年假是七天,公司發放十四天年假是「額外人情」,故公司有最終決定權。有網民說,「不少公司都係咁安排」,亦有網民嘆說曾經有公司提供的十二天年假均是沒有「擇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