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委員會一七年十月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有住戶急急刪除同住子女的戶籍,以避過因收入超額造成富戶而需要交回公屋單位的危機。房委會最新數字顯示,去年第三季有九千三百宗獲准於公共租住房屋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的個案,去年首三季合共多達三萬二千二百宗個案,較前年同期增加五百宗。
公屋住戶為免成為富戶,不排除會刪除入息或資產逾相關限額的子女戶籍,根據二○一七年數字,全年獲批刪除戶籍的個案約四萬一千一百宗,而去年首三季獲批個案已達一七年全年的七成八。
新修訂的公屋富戶政策,富戶交還單位條件由雙軌制變成單軌制。原本住戶需同時超出公屋入息限額三倍及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八十四倍,才需遷離公屋。
但是在新政策之下,若果住戶在香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或者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又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一百倍,便須遷離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