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被擄案 警睇1500小時天眼片未發現林子健身影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八月涉嫌訛稱在街頭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事後他被指「作古仔」,被控以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林不認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控方庭上透露,林的手機紀錄顯示他在事發前,疑曾經上網搜尋「哥羅芳」的效果,事發後林指稱曾遭弄暈,但化驗報告顯示其血液內並無殘留哥羅芳,故認為被告是有計劃下虛報;而相關的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則未見有擄人事件發生。

四十四歲被告林子健,被控於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內,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訛稱,他於同月十日在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一段砵蘭街被拐帶。

林血液樣本無殘留哥羅芳

控方昨先在庭上,簡略交代證物的內容及爭議事項,當中透露有警員的證供會提及曾檢取被告的手機,而調查後發現該手機在事發前,有上網搜尋哥羅芳效果的瀏覽紀錄,因而相信被告對哥羅芳有所認知。控方又指,被告報稱遭人弄暈,但化驗報告顯示其血液樣本沒有殘留哥羅芳成分。此外,控方亦指有一位將作供的偵緝警員曾「不斷翻睇又翻睇」相關路段的閉路電視片段,累計逾一千五百小時,以查看有沒有被告或類似身形等的人在片段內出現。

首位控方證人偵緝警員黃繼霈供稱,前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向被告錄取口供,被告稱事發前數天有一名叫「許可」的操普通話男子自稱「國安」,透過WhatsApp恐嚇被告不可把球星美斯的球衣交給劉霞,否則後果自負。被告又稱,同月十日下午到旺角買波衫後,行至咸美頓街及碧街之間時,有兩名操普通話大漢走近,捉他手臂挾他登上在旁的一輛輕型貨車,車上另有一名男子及一名司機。被告則指稱遭迷暈,醒來發現身在室內,對方一夥以粗口辱罵問他「你認識劉霞嗎?」又稱「你報警都沒用,這是國家的事」等。

稱遭迷暈及釘書機釘大腿

被告稱當時遭人以釘書機釘他大腿,然後再遭人迷暈帶走。他後來在戶外被雨水淋醒,卻不知身在何方,後見到西貢路牌,最終截的士返回馬鞍山住所。被告稱,當天他身穿黑短衫、黑短褲、「孭」黑背囊等,但因天氣熱故他沒戴帽和口罩。

第二位控方證人偵緝警員林錦華則供稱,他負責從馬鞍山、旺角等地的閉路電視片段,辨認被告身影後排序事發經過。他指片段顯示被告當天離開旺角的球衣店後,曾沿砵蘭街南行,經過食肆「深仔記」時,片中顯示「疑似被告」已戴上帽並取出口罩戴上,然後該人經過被告報稱被擄的地方並繼續在附近行走,並無出現挾人上車的狀況。據庭上透露,控方指稱片段中出現的黑衣人皆是被告,惟辯方爭議片中人的身份。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KCCC 2556/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