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年,加拿大國會通過《大麻法案》,容許境內攜帶及吸食自用數量範圍內的休閒大麻。由於加拿大與香港關係密切,雙方互有一定數量的旅客及留學生,當地的合法化可能間接增加大麻流入本港的機會。就此,當局實在不能掉以輕心,使大麻此類「看似害處不大」的毒品,影響到本港市民健康。
在北美地區,大麻合法化議題經過漫長的辯論。美國部分州已將其合法化或醫療用途合法化,但還有一部分仍全面禁止。今次加拿大全面開放休閒大麻,預計將有大量美國公民前往當地購買及吸食。與此同時,部分亞裔學生本無意吸食,但合法化可能會成為他們嘗試的誘因,引起他們父母的高度關注。
某些支持大麻合法化的團體認為,大麻對人體的害處不大,並指煙草及酒精禍害更大,而且更容易令人上癮。大麻其中一個盛產地是墨西哥。有學者指,大麻之所以被標籤為負面產物,全因十九世紀及二十世紀之交,大量墨西哥人進入美國引起社會恐慌,美國當時就指摘墨西哥人吸食大麻致犯罪及貧困問題叢生。時至今日,由於支持者多年來與政府對抗,久而久之產生一種次文化的象徵,予人一種錯覺,就是大麻與反政府情緒存在密切關係。每當有人提起北美地區墮落的一面,總是離不開大麻的問題。
撇開北美的政治和文化,大麻又是否真的對身體無害?根據研究顯示,大麻比煙草的效力更持久,後者可能只有十數分鐘,而前者則可能長達四至五個小時。在如此長的時間身處在意識不清之中,將有機會增加發生人身安全意外的機會。另外,大麻對中樞神經的傷害,不下於尼古丁及酒精,尤其是對於年輕人的傷害,隨時可能會造成永久的後遺症。更重要的是,大麻往往被視為「誘導性毒品」,亦即其他毒品的「入門」。其實不難想像,慣性吸食大麻的人士會產生耐藥性,同劑量的大麻未必滿足到其追求刺激的心態,繼而轉向其他更烈性的毒品。
基於種種原因,亞洲大部分地區將大麻定性為「毒品」,而在中國內地及南韓,私藏大麻的最高刑罰更是死刑。說回香港,大麻現時被視為「毒品」,亦相信社會暫無強烈要求合法化的聲音。過往的報道,主要關於警員搗破種植大麻的案件。順帶一提,在香港私自栽植大麻是為嚴重罪行,最高可判處監禁十五年及罰款十萬元。雖然大麻在港的確未有「流行」的趨勢,但隨着加拿大將其合法化,也許會增加流入香港的風險。
一如電子煙般,大麻製品未必像我們所認知的「乾草」形態,部分商人為求增加銷量,可能將其包裝成糖果或飲料。由此,部分年輕人可能因而放下戒心,誤將相關產品帶入香港,一旦被海關人員發現,即誤墮法網負上刑事責任。此外,如在網上購買大麻相關產品,不乏賣方聲稱可以幫助買家郵寄至香港,反映執法機構仍有多個途徑尚未完全堵截。雖然涉及境外的犯罪行為在執法上存在一定困難,但至少海關可以在邊境加強追蹤,避免大麻製品能以郵遞的方式進入本港。事實上,近年香港受到「假難民」的困擾,大量的南亞人士以非法途徑前來香港,成為罪案的溫床,已很有可能增加毒品在本港流轉的機會。加之加拿大及美國部分州份陸續宣布休閒大麻合法化,亦很有可能使年輕人減少對其警覺性。
現時,在香港所發現大麻的個案偏低不代表問題輕微,有時可能純粹是執法存在難度,但實質問題已漸漸在各個社區蔓延。在新的一年,希望當局加緊重視毒品的偵緝,勿讓我們的年輕人有機會接觸毒品,禍及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