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熟食中心內的食肆無牌賣酒,又不時有啤酒小姐到場協助推銷,容易令人誤以為食肆是合法賣酒。法律界人士指出,要證明啤酒廠或代理明知攤檔並無酒牌,仍派員「串謀」賣酒有難度;有酒牌局成員形容情況「弔詭」,應檢討現行法例。
記者走進熟食中心的攤檔,發現牆身貼有大大小小的啤酒宣傳廣告,餐牌亦印有啤酒圖樣。晚上光顧的食客逾半有飲啤酒,穿上啤酒品牌服飾的「啤酒小姐」穿梭場內推銷,記者未坐定,啤酒小姐已落力推銷:「要支啤酒嗎?」
啤酒小姐在熟食中心推銷啤酒存在已久,有熟食中心攤檔的老闆表示,啤酒小姐是啤酒公司或代理派來駐場,並非受僱於攤檔,惟檔主都樂見有人協助推銷啤酒。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酒牌條例主要針對無牌出售酒精飲品的處所,啤酒公司或代理派啤酒小姐到無酒牌食肆賣酒,可以不知道食肆無酒牌作為抗辯理由,除非能證明啤酒小姐長期在同一食肆駐場,「無理由唔知情」,才可被視為同謀,但警方需要花多些時間放蛇搜證。
酒牌局成員鍾港武則認為,啤酒公司或代理派人到食肆推銷啤酒,有道義責任了解食肆是否領有酒牌,目前無牌賣酒只針對處所及持牌人,但啤酒公司或代理派人到無牌賣酒的處所推銷賺取利潤,「就唔使上身,係有些弔詭」。
他又謂,「酒牌局網頁可以查到食肆有無申領酒牌,啤酒公司要查其實唔難!」他認為政府需研究是否要檢討現行條例。
香港生力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會監察哪些食肆需要申請酒牌,而銷售部得悉該食肆有酒牌後,才會派啤酒推廣員前往。代理多隻牌子啤酒的捷成洋行則暫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