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台時鬧出僭建醜聞的經驗,只要她厚着臉皮,以「法律專業」為「防線」,經過一、兩次「解釋」、「交代」,不管輿情、媒體、議員再怎麼窮追猛打、質問都「不開尊口」、「不再露面」,就能最終混過去,好官我自為之也。
那次之後,鄭若驊成了香港有史以來「最廢」、最懶、最少出席立法會會議、最不敢見人的律政司司長,對此,鄭若驊是得意的,是自認為可以有效應付某些「風波」的。今次「放生黎智英、唔告梁振英、擅改檢控準則、人治毀法治」風波,她還想照辦煮碗,故記者會之後又隱身也。
看來,鄭若驊是有底氣加僥倖之心的。上次「過骨」,是特首林鄭月娥打算向反對派推銷「大和解」頻拋橄欖枝,反對派又肯做「枱底交易」,故鄭若驊有驚無險,輕易過關。然而時下風波,這一招恐怕不靈也。第一,今次「毀法風波」的嚴重性、破壞力遠甚於個人的「僭建風波」;第二,鄭若驊兩頭通吃、自以為「平衡之術」玩得很好的把戲得罪了全世界,「左中右」無人能放過她;第三,林鄭對她還有多少信心、值不值得保她,頗有疑問;第四,就算想保,林鄭還能想出甚麼餿主意和反對派「做交易」、想出甚麼「正當理由」向朝廷和港人作解釋都是問題;第五,經過一年的觀察和兩次「風波」的折騰,朝廷對鄭若驊是否適合出任律政司司長,不可能沒有深憂,就算不在政治上懷疑她,也會對其能力大打折扣。
鄭若驊若還有自知之明、還有一些自尊,就應該知道她的民怨民憤有多大,「墊司底」有多難看,社會各界都在籲請她下台,她已成了朝廷和香江府衙的政治負累,還想像上次似的蒙混過關、等人來保,是多麼的醜陋和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