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潛水多日後,返回香港交代她在「屈法枉法」方面「累積」的一堆破事爛事,見記者時玩的是以攻為守、氣燄囂張、咄咄逼人,還不停塗脂抹粉,把自己打扮成「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一視同仁」的英雄。
她在UGL案「擅改檢控準則」,惡狠狠的反問「點解要另外尋求多一個法律意見」;她吹噓自己的獨斷專行、無法無天是「有擔當」;對社會各界對她上台以來連串執法不公、破壞法治的質疑,反認為「我希望大家唔好再將法律問題政治化」。鄭若驊的這番表演,可說愈描愈黑,激起更大民怨民憤,她的歪理謬說、擅改準則若能讓她得逞甩身,香港法治將受到更大破壞,距蕩然無存不遠矣。
人們要問,究竟誰在將「法律問題政治化」?究竟是誰以「政治因素」存心擺弄操控法律導致執法不公,法律面前的洋奴漢奸和權貴享有特殊待遇、獲得包庇,從而將法律淪為政治工具?
本報正論如下質問當可得出結論——同樣是佔中搞手,迄今只有九人被檢控,包括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另外三十九人逍遙法外,這該如何解釋?黎智英向反對派政客秘捐四千萬元,部分政客更「袋住先」,黎智英後來對此也直認不諱,最終卻因「證據不足」而全部獲放生,又該如何解釋?維持秩序的警員紛紛判囚,違法者獲輕判甚至免於起訴,「執法變犯法,犯法變英雄」,又該如何解釋?
是的,如果用鄭自我標榜的「不偏不倚」是解釋不通的,只有用「政治偏心」才能釋明。整個流程是,政治偏心介入了司法、擺弄了司法,從而作出政治偏心者想要的司法裁決,若被質疑,她就反誣輿情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她倒成了「受害者」!其實,她的這番操弄才是「法律問題政治化」的始作俑者,賴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