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二月農曆年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內的涉案四名男被告,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共七罪。控方證人高級警司莫慶榮昨於高院,接受其中一名被告容偉業的代表律師盤問,辯方指稱警隊當晚的調配行動失當,莫率領同袍將高台推入砵蘭街,引起途人注目,更激發現場秩序大亂,聲言是「攞火水救火」;又指莫在情緒高漲及非常緊張的狀態下,作出了錯亂的指揮。
辯方指出,事發初一當晚,砵蘭街除了有反應激烈的公眾人士,也夾雜有記者及光顧小販的觀光客,但被派往現場的機動部隊警員缺乏人群管理訓練,也不懂得「與民同樂」,未有光顧小販。莫不同意辯方指警隊缺乏人群管理訓練的講法,重申警方關注的是公眾秩序及安全,而非與民同樂。
案件編號:HCCC408、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