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換店匯款疑騙財30萬 苦主報警7次不獲受理

【本報訊】市面上不少找換店以高匯率招徠,有市民寧可承受風險,在找換店匯款以賺取差價及節省手續費。彭小姐十月透過朋友介紹在深水埗一找換店匯款約廿六萬元人民幣到內地,惟至今仍未成功將款項匯到內地親友手上,懷疑受騙,她向警方報案七次,又向海關及消委會等部門求助均不獲受理,令她倍感無助。法律界人士說找換店是持牌兌換,雖沒有匯款限制,但匯款是動用到兌換店內地戶口轉帳,過程中會違反內地貨幣管制條例。

海關接舉報:正跟進調查

海關表示已接獲相關舉報正跟進調查。警方表示,深水埗警署於十月十二日接獲彭女士的報案,經初步了解後將案列為糾紛,警方會根據案情及證據適當跟進。

年約四十歲、從事護理業的彭小姐在內地的姊姊需約廿六萬元人民幣,即約三十萬港元買樓,故她透過一匯率較高的找換店匯款,該店與銀行匯率連手續費有四千港元差價,加上有多間分店,貼有「香港海關」字樣,故不太擔心,店員指翌日下午三時就可匯款到內地。

向友借錢 姊未收到匯款

惟彭的姊姊至今仍未收到匯款,找換店聲稱內地戶口被凍結不能過戶。彭期望取回金錢遭拒,她經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協助,報警七次,亦報過海關及消委會各一次,但不獲受理。何獲得消息指海關在本月收到三宗投訴,皆指該找換店在收款後並無匯款。

何又指,報海關時提供匯款收據,惟海關仍指沒有相關證據。他批評執法部門互相推搪,市民求助無門,現時涉事的深水埗找換店仍有營業,並擴充兩間店舖,他相信就算找換店一個戶口被凍結,仍有其他戶口可以正常匯款。彭事後亦向找換店發出律師信,要求找換店還款,否則循民事索償。

彭小姐答應朋友在明年一月三十一日還款借來的約三十萬港元,惟現時姊姊未收到匯款,自己索償不果,感「壓力好大」、「走投無路,會逼到我去死。」

律師黃國桐指,本港找換店向海關申請相關牌照就可營業,牌照讓找換店做貨幣兌換,但不代表不能做匯款,惟他認為找換店匯款風險大,因本地找換店並非直接將客人匯款換成其他貨幣,而是動用公司的內地戶口把等額款項轉帳至客人指定內地戶口,此舉疑違反內地貨幣管制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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