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上周五起一連兩日,聯同海關、入境事務處、食物環境衞生署及控煙酒辦公室,於深圳灣口岸進行代號「急流」的打擊水貨活動的聯合行動。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持雙程證的五十二歲內地男子及一名持雙程證的五十四歲內地女子,涉嫌「無禁區證進入禁區」。
人員檢獲總值約十三萬元的貨物,當中包括保健食品、生活用品、電子遊戲機、流動電話及化妝品等,兩名被捕人士分別已各被控以一項「無禁區證進入禁區」,案件將於十二月二十七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呼籲,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深圳灣口岸屬禁區,任何旅客若無故逗留禁區,有可能被檢控,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市民及旅客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