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控告梁振英理據粗疏 江樂士:令人懷疑有偏袒

【本報訊】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的案件,並承認在案中未有「外判尋求法律意見」,結果惹來爭議。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質疑,律政司沒有就案件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他感到驚訝,因會令人懷疑有偏袒,損害公眾對法治的信心。有行政會議成員表示,UGL案件具爭議性,律政司不檢控的解釋過於簡單,予人感覺粗疏,認為律政司應到立法會交代,釋除公眾疑慮。

江憂損公眾對法治信心

律政司外聘大律師給予獨立法律意見並不罕見,過去起訴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不起訴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涉偷步買車及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涉偷步賣樓,都有尋求外間的獨立法律意見支持。江樂士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梁振英作為前特首,在中國亦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市民會認為不檢控梁是因為其社會地位,律政司對消除這種看法非常重要,最好的方法是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去審視案件的理據。

江樂士補充,他沒有理由質疑執法機關的調查工作,故不評論最終決定不起訴是對或錯,他在意的是公眾觀感,雖然律政司無責任一定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但有責任維繫公眾對檢控制度的信心,如果公眾對檢控制度失去信心,亦可能會破壞法治。

第三方意見可增透明度

有行會成員昨在電台節目提到,案件成功提出刑事檢控的機會較低,不理解當局為何不詳細解釋清楚當中的法律理據,直指律政司的處理手法有改善空間,做法反而招人話柄。他又指,案件的法律觀點簡單直接,律政司不一定需要尋求獨立意見,但事件受到廣泛關注,尋求第三方意見可增加透明度。

至於是否就案件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律政司回應傳媒指,要視乎實際情況,例如部門內是否沒有所需人才,或有可能予人偏袒觀感等,但即使獲取了外間法律意見,律政司仍須作出最終決定,今次是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沒有外判尋求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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