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民政署乏監管 宗親會淪竹館

宗親會「掛羊頭賣狗肉」!現時宗親會、同鄉會及聯誼會組織需註冊成為社團或獲豁免社團,會址亦需持有由民政事務總署發出的合格證明書(又稱會社牌),才可讓會員在會址內合法進行聯誼活動。惟本報調查發現,有宗親會會址淪為非法麻雀館,以電動麻雀枱及廿四小時營運,更歡迎非會員入內打麻雀,甚至「抽水」牟利。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會社牌照條例已推行多年,政府應該與時並進,適時檢討條款,加強巡查持會社牌的處所是否符合牌照上的要求。

「碰!」「隻牌唔係咁打o架!」旺角西洋菜南街一幢商住大廈內的宗親會,傳出此起彼落的麻雀聲。單位門外掛上宗親會招牌,門內約五百平方呎、兩房一廳,牆上亦掛有多幅宗親會成員的黑白照,但客廳及房內放有至少六張電動麻雀枱。場內約二十名中年男女正「大殺四方」,不少人吞雲吐霧,廳內有數部抽氣扇抽走煙味。記者進入單位,在場未有人查問,一名男子大哮:「打牌坐低啦!」雀局進行期間,不時有人「抽水」。

法團司庫多番投訴報警

翻查公司註冊處和地契發現,涉事宗親會於一九八八成立有限公司,並於翌年購入會址單位。「真係神憎鬼厭!都唔知民政署有咩作用,管唔到呢啲違規宗親會!」身兼大廈法團司庫、居於涉事單位對面的戶主何先生直指,有關問題已持續大半年,曾多次就宗親會的噪音和煙味問題報警仍無果。他指,宗親會內雀局廿四小時運作,麻雀聲徹夜不停,周末更開滿六、七枱,半夜三更亦有人進出拉動鐵閘,非常擾民。單位又經常傳出煙味,有賭客於走廊範圍吐痰、燒衣紙,又將食剩的飯盒扔棄門外,影響環境衞生。

住客譚小姐曾租住宗親會樓上單位,但由於單位長期被「煙攻」,擔心影響兒子健康,加上不堪噪音騷擾,無奈只好搬走。據悉,近年同層有至少四名住客陸續搬走,該大廈保安員亦透露接獲不少住客投訴,並不時有人報警。

「個會搞成咁,爸爸見到好心痛。」涉事宗親會創會會員後人方錫欽表示,其父已移居外國,近期回港得悉會址淪為「賭場」,深感痛心,他銳意將宗親會「搞番好」。他坦言,妻子和朋友曾上門打麻雀「放蛇」,獲悉宗親會向每枱「齊腳」的雀友收取三百元,十二小時任打;至於「夾枱」的雀友則每局自摸「抽水」二十元。

議員促請檢討發牌條款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於處所以業務形式經營博彩遊戲,如打麻雀,並收取入場費和進行「抽水」等行為,營運者已有機會違反《賭博條例》中的經營「非法賭場」,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更可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而於處所中打麻雀的人士亦有機會觸犯「在賭場內賭博」,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三個月。另外,根據《會社(房產安全)條例》,領有會社牌照的處所只可招待會社會員及會員帶同的賓客使用,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罪行持續期間每日另處罰款一萬元。

「啲鄉親聯誼吓、傾吓偈、打吓麻雀咋嘛,咁我哋都要交水電費,又唔係鋪鋪抽!」該宗親會理事長方大雄承認,有人於宗親會打麻將,並有「抽水」行為,但強調宗親會非經營麻雀館,聲稱閒時只開一、兩枱麻雀。他又聲稱宗親會已登記為註冊社團,亦已取得會社牌,又謂「我哋係按照程序做嘢」。

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批評,民政總署於牌照事務上監管不力。他指同鄉會本是鄉親聚會聯繫鄉情的平台,惟坊間不少會址已淪為非法賭檔,失去原來意義。他指有關會社牌照的條例已實施多年,認為政府應與時並進,適時檢討條款是否合乎目前社會狀況,加強巡查獲發牌照的處所是否符合牌照上的要求。

警方發言人證實,該宗親會沒有在註冊社團名單中。發言人又指,今年三月,上址有噪音投訴,警員到場後,有關人士經勸喻後停止發出噪音。而本報查詢後,警員亦曾了解,惟未發現噪音及其他違法行為。

民政署:聚賭轉交警方跟進

按民政總署資料,近年該署接獲有關會社的投訴均有上升,截至今年十一月,無牌經營會社有五十三宗,而會社沒有按照合格證明書條件經營則有十七宗,兩者均較一六年上升近兩成。而發言人亦指,該署並無向有關宗親會發出合格證明書,會處理有關無牌經營會社的投訴,並將涉非法聚賭轉交警方跟進。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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