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壽堂控三前僱員擅取秘方製海狗鞭丸索償36萬

【本報訊】有一百卅多年歷史、以研製「調經姑嫂丸」及「健腎丸」馳名的香港天壽堂藥行,指控三名前僱員擅自以天壽堂祖傳秘方私製已停產的「海狗鞭健腎丸」,更挪用公司資源購買原料,再自行加上「天壽堂創製」名義出售圖利,而天壽堂並無授權任何人復產。天壽堂因此入稟區域法院,向三名前僱員追討至少約卅六萬元損失,要求他們交還秘方及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三人再使用天壽堂的商標。

原告香港天壽堂藥行有限公司,三名被告分別為原告的前總經理張寶靈、前生產經理曾國強及前銷售經理胡志安。原告在入稟狀指,公司於清末年間成立,主要生產及銷售包括「海狗鞭健腎丸」等中藥產品,但自一九七六年香港實施《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後,便因入口海狗標本受管制而停產。原告又表示該藥物未曾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原告亦無授權任何人恢復生產。

指挪用公司資金 冒名圖利

不過,原告發現於二○○九至一六年期間,三名被告以原告的資源及名義,私自復產及出售「海狗鞭健腎丸」,且揭發他們擅自挪用原告唯一股東及董事吳國柱的祖傳秘方,再用原告的資金去買原料及包裝,又擅自用上「天壽堂創製」的字眼出售;而因要生產「海狗鞭健腎丸」,原告的職員更須暫停生產「姑嫂丸」及「健腎丸」。

原告指三被告的行為,導致原告遺失手寫的秘方正本,亦因而損失原材料、運輸等費用約卅六萬元,且因暫停生產「姑嫂丸」及「健腎丸」導致銷售及人力資源損失,並令原告商譽受損。原告要求法庭禁制被告再銷售「海狗鞭健腎丸」及向外宣稱與天壽堂有關係、禁止被告再用天壽堂的包裝及商標,以及要求被告賠償損失,交代銷售「海狗鞭健腎丸」帳目並歸還秘方及所有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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