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陪審團倡校方提高處罰透明度 墮斃男生裁定自殺

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一名中四男生去年三月逃學後,訓導老師當晚致電他查問原委時,揚言或會記他大過,未幾男生便被發現在天水圍洪福邨所住大廈墮樓身亡。案件連日來在死因庭作出聆訊後,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男生死於自殺,並建議校方應向學生和家長解釋處罰後果,提高透明度;老師亦應避免說出未獲確定的懲罰。男生父親在庭外回應:「建議幫全港學校做好啲。」

父自責未助兒面對困難

案中死者梁卓銘(終年十六歲),其父親昨在庭上結案陳詞時,自責因要在內地工作,所以兒子升上中四後,他因經常不在家,未能管教及協助兒子要勇於面對困難,而他亦不知兒子是如斯脆弱。梁父又指,當時已是睡眠時間,質疑訓導老師布志強(五十二歲)致電聯絡到家長後,為何仍要在電話內直接嚴責其子,「嚇到佢驚惶失措」,最終令兒子做出衝動行為,希望法庭可給教育者建議,降低中學生學習壓力。

梁母陳詞時則哭訴,兒子在遺書內寫「不懂愛」,其實他已給父母很多愛,會幫忙做家務和分享美食,是「最好的孩子」,遺憾他不知「畀幾多才算是愛」。梁母亦認為兒子正處於最敏感年齡,又是乖孩子,故被指摘說謊和得悉有機會記大過後,才慌張說:「求求你放過我,我下次會改。」而兒子亦是收到這通電話後才會有「咁大勇氣」。

官盼父母釋懷走出悲痛

三男二女陪審團商討約五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校方應向訓導老師提供培訓,並提高處罰機制透明度,讓家長和學生同時了解後果;另外,若沒急切性,老師應避免向學生說出未確定的懲罰,最好在家長陪同下,當面向學生了解犯錯原因。陪審團亦認為涉事大廈的保安公司應制訂指引,指示保安員聽到警鐘響後需即時檢查。

死因裁判官則對父母失去至愛表示哀悼,期望兩人釋懷,走出悲痛。死者父母在庭外表示,希望陪審團的建議有助全港學校「做好啲」。二人指事發後曾要求和布老師見面但不果,故梁父才去信法庭要求召開死因聆訊,希望了解布當時「同兒子講過乜」,兩夫婦亦是在聆訊中,才首次在事發後見到布她又批評學校不負責任,未曾就事件來電,只有校長曾來送帛金。

案件編號:CCDI 24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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