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土耳其籍男廚師透過「微信」結識了來港旅遊的四川少婦後,在她下榻的賓館房間內涉嫌將她強姦一案,女事主昨於高院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指被告事發前多次在手機訊息中,以「Baby(寶貝)」稱呼她,追問她身在哪裏及要求見面。被告又保證他「不是壞人,不會傷害她」,又承諾只會在她的住處內逗留廿分鐘;由於女事主當時情緒低落,亦希望找人聊天,因此向被告提供了她的住址。
涉案五十二歲被告AKKOYUN Mustafa,被控在前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在尖沙咀重慶大廈一間賓館房間內,強姦女事主X。X在庭上供稱,她在四川出生,已婚並育有一女,從事美容業。前年十一月六日,當時廿一歲的她單獨來港旅遊,先下榻九龍城一間酒店,但她在該酒店內發生了一些事,被送入醫院一段時間,同月十四日她出院,打算翌日離港,最後一晚她改住在尖沙咀重慶大廈內的賓館。
X憶述十四日當天,她透過手機交友軟件「微信」內的「搖一搖」功能,認識到兩名「新朋友」,其中一人陪她喝酒,她因喝醉再被送院。另一名新朋友即被告,在同一時間亦不斷向她發訊息,雙方言語不通,靠微信的翻譯功能溝通。
被告表示「我正坐着喝土耳其茶」、「你是非常好的女孩,我好喜歡妳」、「我想跟妳見面」等。她曾回訊息質疑被告「怎會看過照片就說喜歡?」並表示自己剛喝過酒,吐了很多次,不想見面。但在被告多番要求下,她最終提供了住址。
案件編號:HCCC 2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