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及前年二月旺角暴亂的四名人士,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七項控罪,案件前日於高院遴選陪審員,原已選出四男五女組成九人陪審團,但其中兩女一男昨因不同理由向法庭申請豁免,獲法官接納,法庭其後重新選出兩女一男,九人昨隨即宣誓正式成為本案陪審員。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一正式開審,屆時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
昨申請豁免任陪審員的三人中,其中一名女士報稱認識證人名單其中一名證人,獲法官豁免。另一女士表示剛獲聘一份兼職工作,將於十二月三日簽約,擔心會失去工作,又稱平日要照顧子女上學,法官考慮到其新工作問題後給予豁免。一名男士則報稱於審訊期間最少需五次陪同患有認知障礙、白內障和糖尿病的祖父覆診,以便向醫生闡述病況,其豁免申請亦獲法官批准。
法庭其後重新選出兩女一男擔任本案陪審員,但其中一名被選中男士指自己在電視台工作,並有機會做時事節目,故詢問其任陪審員會否對審訊有影響,法官指相信他具獨立批判能力,認為無影響。另有三名獲選陪審員聲稱見過或認識案中醫生證人,但法官認為對審訊無影響。
法庭書記讀出各被告面對的七項控罪,並指他們均否認控罪。四名被告分別是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一六年二月八至九日在砵蘭街參與暴動。容另被控三項暴動、一項煽惑非法集結、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二月八至九日期間,在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在砵蘭街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在亞皆老街襲擊警員孔憲裘。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