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內地來港旅遊的廿歲女子於所住賓館內,透過手機通訊軟件「微信」認識年長逾卅年的土耳其籍男廚師,惟剛相識男廚已即時要求到女子的房間內聊天,入內後涉嫌將女子強姦。男廚事後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在開案時指,女事主事發前因家事不開心,受到情緒困擾,曾經自殘送院,更需轉介給精神科醫生跟進;被告卻利用事主這方面的弱點來滿足其性慾。
涉案五十二歲被告AKKOYUN Mustafa,被控於前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在尖沙咀重慶大廈的一間賓館房間內,強姦當時廿歲的內地女事主X。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X於案發前一晚因喝了過量的酒,需送院治理,出院後她回賓館房間休息,並透過「微信」的「搖一搖」功能認識了身處附近的被告,二人溝通主要依靠「微信」的翻譯功能。他們相識不久,被告便要求跟X見面,X起初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但被告堅持見面,最終X准被告到其房間逗留二十分鐘。
控方指被告入房後,雙方聊天一會X便睡着,X醒來時見被告睡在她側邊,試圖摟住她和吻她臉。X用簡單英語說「no」和「out」制止,但被告沒理會,更強行吻X的私處並與X性交,過程中被告沒戴安全套。被告離開後不久,X立即致電報警,X在警署協助調查期間,被告仍用「微信」跟X聯絡,警方遂指示X約被告在尖沙咀見面,趁被告現身時將他拘捕。
控方指被告警誡下表示當X睡着後,他則在另一張床休息,除了用手撞過X的肩膀外,他與X便沒有其他身體接觸。惟法醫發現X的陰道有被告精液,被告便承認曾與X性交,但聲稱是在X自願下進行。控方將於今日傳召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 2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