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部隊理應有規有矩,但作為本港六大紀律部隊之一的香港消防,卻爆出招聘程序極其兒戲粗疏的醜聞!消防兩年前發生一宗學員偷走出學堂的集體違規事件,涉事十二名學員結果離職以懲,但其中一人對消防工作念念不忘,早前重新投考,成功通過考核,豈料「臨門一腳」進入身體檢查階段之際,有高層才驚悉投考者的「身份」,隨即「反口」兼「彈弓手」拒絕他投身部門。知情人士形容涉事學員「又畀消防玩咗鑊」,並質疑消防處做法「唔啱規矩」。
事件要追溯至前年發生的將軍澳消防及救護學院學員集體偷走事件,涉事十二名「出班」在即的消防學員被揭發違規後,「被自願離職」。事隔兩年,當中有三人早前再投考消防,其中一人更通過所有考核程序,據知當時有負責甄選的學院中人亦知道該名學員「身份」,但由於該學員當年是「自願離職」,並非不能再被聘用為公務員,遂請示上級管理人員,有人其後「拍板」,決定再予以取錄。
據了解,消防處其後向該名「準學員」發出聘書,然而當進入一般招聘程序必經的身體檢查階段之際,有消防處高層此時才得知該名「準學員」當年的「逃兵」身份,雖然當事人表面上「個底冇花」,但部門高層仍然質疑下級當初何以決定再次聘任,未幾更就聘任一事「反口」,要下級通知該名「準學員」不會獲得部門取錄。
知情人士形容該學員「好慘」,兩度投考消防「空歡喜」,「兩年前被離職、今次又畀消防玩咗鑊……」知情者指,其實要求應徵者進行身體檢查,代表已落實取錄對方,突然「收回」決定實屬「唔啱規矩」,質疑部門的做法。
另外,據知在該次招聘過程中,面試委員會中人有就情況「稟明」上級,而且是在上級人員指示下才落實取錄當事人,但「反口」事件發生後,面試委員會中有人未幾就被調走,有如為事件「孭鑊」,在部門內惹來非議。
消防處發言人回覆指,不會評論個別聘任個案,申請人一般通過面試後會獲「有條件限制的聘任」,惟申請人須通過與職位相關所需的審核,才會獲正式聘任;如申請人最終未能通過有關審核,該項有條件限制的聘任便告失效。
發言人續指,部門一向按照公務員事務局發出有關聘任的指引進行所有職位的招聘工作及制訂相關聘任程序,根據部門程序,申請消防員(行動/海務)的人必須通過不同考核,而部門的招聘計劃均按既定程序進行,亦符合公務員事務局及部門有關聘任的規例及指引。面試委員會則由一名助理消防區長、兩名高級消防隊長及一名高級文書主任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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